为稳定增加汽车消费,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决定联合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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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9月。
二、组织形式
1 ► 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请承办活动的设区市工信局做好嘉宾邀请、场所布置、活动宣传、安全保障、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当地农业农村、商务、能源主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三、活动要求
1 ►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协同,动员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省农业农村厅 陈秀龙 0791-86254297
省商务厅 江 伟 0791-8624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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