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9 日消息,据四川发布消息,《成都市 2024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出台。
《方案》提出,加快各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2024 年,全市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 10 万辆以上,新增充(换)电站不低于 300 座、充电桩不低于 4 万个,新增路侧充电设施 500 个。
成都:今年将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超 10 万辆,充电桩不低于 4 万个
《方案》提出,将分阶段、分区域、分步骤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汽车限行管控措施,2024 年至少淘汰 8 万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辆。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 (VOCs)、氮氧化物 (NOx)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倍量削减替代审核和备案制度。持续推进 VOCs 源头替代工程。继续强化“散乱污”动态整治。
此外,成都市商务局去年曾印发《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对 2022 年 8 月 6 日至 2027 年 8 月 5 日期间,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并在成都市购置和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小型车 2000 元 / 辆、中型车 5000 元 / 辆、大型车 8000 元 / 辆的置换奖励。
《方案》提出,加快各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2024 年,全市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 10 万辆以上,新增充(换)电站不低于 300 座、充电桩不低于 4 万个,新增路侧充电设施 500 个。
成都:今年将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超 10 万辆,充电桩不低于 4 万个
《方案》提出,将分阶段、分区域、分步骤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汽车限行管控措施,2024 年至少淘汰 8 万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辆。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 (VOCs)、氮氧化物 (NOx)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倍量削减替代审核和备案制度。持续推进 VOCs 源头替代工程。继续强化“散乱污”动态整治。
此外,成都市商务局去年曾印发《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对 2022 年 8 月 6 日至 2027 年 8 月 5 日期间,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并在成都市购置和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小型车 2000 元 / 辆、中型车 5000 元 / 辆、大型车 8000 元 / 辆的置换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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