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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被禁止进入地库停放?安全与权益“两难”如何解?
2024-09-15 15:04  浏览:6290
此前,新能源汽车因为部分购置和使用优待被视为“宠儿”,如今竟然在个别地方变成了“弃儿”。近日,部分楼宇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库停放,理由是保障消防安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质量到底怎么样?“自燃”是高发现象还是小概率事件?“地库禁令”又是否合法?当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迅速提高,如何才能让公共安全和车主权益达到平衡?



新能源车进地库=火灾?

近日,杭州某酒店和宁波某大厦对电动汽车发起“禁令”,所有新能源汽车不能进入地库,只能在地面车位停放,有些车位距离大楼需要步行5分钟。对此,部分新能源车主认为被歧视;经营方则认为,地库“禁令”的初衷是消防安全,有的大楼还张贴告知牌,印制“新能源汽车自燃引发地库火灾”的案例。(此前报道→一五星级酒店禁止新能源车进地库?回应:担心自燃…消防提醒)

不可否认,全球范围内都出现过车辆自燃引发的火灾,其中部分事故因电动汽车导致。广东惠州消防在官方通报中介绍,8月19日,某小区地下车库起火,烧毁3台汽车和多辆电动自行车。
经调查,起火原因是一辆新能源汽车电池热失控,这辆车于2018年销售,行驶里程13万公里。同样在今年8月,韩国仁川某公寓的地下停车场里,一辆纯电动汽车起火并且引燃其它车辆,大火耗时8小时才被扑灭,共计140多辆车受到损坏,20多人因吸入烟雾住院,所幸没有人员死亡。

动力电池的特性决定了新能源汽车火灾的危害程度和预防难度都很高,新能源汽车行业独立研究员、车夫咨询合伙人曹广平告诉北京交通广播,锂电池充电时会产生形状类似“小树枝”的锂枝晶,这个过程缓慢而难以觉察,一旦锂枝晶意外刺穿电池隔膜,就会造成电解液在正负极之间流动,正负极短路对电池意味着“自杀”,带有“电化学性质”的火灾更加激烈,燃烧会在瞬间大量释放,甚至有爆炸风险。

这类火灾事故的扑救难度较高,曹广平介绍,由于电池内部在火灾发生时分解氧气,因此隔离氧气等常规救援方式很难奏效,只能尽量防止火势蔓延。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专业人士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介绍,灭火以后,短路反而更容易发生,因为有水作为导体,容易造成复燃,日常调查显示,间隔5天或者6天的车都会复燃。如果火情发生在地下车库则更危险,密闭空间通风条件差,消防车辆因为限高等原因更难进入,可能产生“火烧连营”的后果。


车辆自燃=小概率事件?

汽车尤其是新能源车一旦在地库自燃,危害显而易见,而自燃的比例决定了地库“禁令”是否具有必要性。“自燃”是高发现象还是小概率事件?新能源汽车的自燃风险在上升还是下降?与燃油车的自燃概率是否相同?

早在2017年,工信部委托北京理工大学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接入全国大约九成新能源汽车。记者早前采访时了解到,这些车辆以每30秒一帧的频率向国家平台上传运行数据,统计显示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逐年下降,其中2019年新能源汽车的着火事故率是1/10000(万分之一),2020年下降到0.5/10000,2021年降到0.24/10000,2022年着火事故率下降到0.22/10000,而燃油车的着火事故率介于1-2/10000之间。
最新版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研究报告(2023)》显示,不同年份生产的车辆着火事故率也呈现下降趋势,意味着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质量持续提升:2014-2018年生产的车辆着火事故率介于1.78-5.44/10000,2019年生产的车辆着火事故率1.36/10000,2020年生产的车辆着火事故率0.82/10000;2021年生产的车辆着火事故率0.28/10000;2022年生产的车辆着火事故率0.074/10000。

上述最新年份的统计显示,两年前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着火事故率为0.074/10000。在统计学中,通常把概率在0.05(500/10000)以下的事件称为小概率事件。可见,因为小概率事件禁止所有新能源车进入地下停车场,缺乏充足的科学依据和必要性,有“因噎废食”之嫌。


发布地库“禁令”=违法?

从法律上看,我国并没有法规对新能源汽车进入地下车库作出禁止性的要求,原则上车主们“法无禁止皆可为”,而实际操作中需要依据车库的实际所有权分类探讨。
《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向北京交通广播介绍,如果酒店等商业楼宇的地下车库只有单一的业主,他就对地库享有所有权、经营自主权,可以制定使用规则,只要为新能源汽车提供了替代的停放服务,并且履行了告知义务,就是合法行为。

住宅小区则是另一种情况,物业并不是地下车库的权利人,无权禁止业主的新能源汽车入内。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告诉北京交通广播,如果车主购买了地下的固定车位,就有权利停放任何合格的车辆产品。如果业主对车位有一年以上租赁权限,也可以停放新能源汽车,甚至要求安装充电桩。如果物业强行阻止,业主可以投诉或者起诉物业公司,维护合法权利。
同时,李斌律师建议,监管机构、行业部门或者协会组织及时澄清事实,向公众全面阐释电动汽车的安全状态,地库应该具备的安全设施,以及停放和充电的注意事项。如果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的安全性没有明显差异,应当确保新能源车主同等的停放权利,不能有歧视性待遇。


公共安全VS车主权益=两难?

公安部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47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7.18%。近两个月,新能源汽车的新车渗透率连续超越50%。市场迅速增长的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仍然需要持续提升。

首先,产品安全方面,我国现行的电动汽车安全技术法规要求,动力电池起火、爆炸前5分钟必须报警,为乘员预留逃生时间。今年,工信部针对新版《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强制性国标明确,电池任何部位火焰燃烧超过1秒钟就是起火,电池单体经历充放电、短路、加热、挤压等试验之后,都应不起火、不爆炸,这意味着“不起火”的电池才是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
标准编制说明中指出,截至今年2月,已有78%的企业已具备“不起火、不爆炸”技术储备。对此,新能源汽车行业独立研究员、车夫咨询合伙人曹广平告诉北京交通广播,有些技术可以在电池模组或电芯之间相互间隔,或者在电芯材料中加入添加剂,起到避免起火的效果,不过目前技术成本较高,大约占到整套电池系统成本的20%以上。长远来看,当锂电池中负责“导电”的电解质完全从液态变为固态,就能从根本上消除自燃风险,业界普遍认为,这样的固态电池有望在2030年走向市场。

其次,针对新能源汽车火灾的危害要有深入研究和评价标准,以便更有针对性的减少人员伤害。今年,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汽车消防安全规程—第1部分:电动汽车消防安全评价规程》,通过加热或底部针刺的方式触发电池的热失控,在车辆外部布置传感器采集温度、热辐射、火焰、爆炸等信息,在车辆内部布置传感器采集气体浓度、温度、烟雾等信息,用于对电动汽车热失控后对人、车、环境的致灾危害做评估。
目前,安全规程已经开始应用,实车测试正在陆续开展,这为辅助企业提升安全设计提供了准则和操作方法,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参考依据。

再次,配套措施上也需要多方探索,比如今年南京市发布实施了全国首部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设计导则,针对地下电动汽车库的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及防排烟等设计提供了系统性指导。对于既有停车场,部分城市的商超、小区划定新能源汽车专属停放和充电区域,配备专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新能源汽车面临的地库“禁令”,不仅涉及汽车技术、法律等专业问题,还关乎新技术应用的社会综合管理。这样安全和权益的“两难”,显然不能通过一纸“禁令”解决,而需要多方参与、科学评估、综合施策,才可能公正妥善地化解。